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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小企业商品盘点的基本内容

库存商品的清查盘点工作,是使库存商品达到帐货相符、帐帐相符、财产真实、家底清楚的一个重要方法,也是商业企业做好全部财产清查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。
每个仓库都必须建立保管帐卡,正确记载商品进、出、存动态。它反映库存商品的真实情况,是在库商品清查盘点的主要依据。因此,帐簿和各种单据务必妥善保管,不经法定手续不得销毁。
库存商品有进有出,出入频繁,必须坚持经常对帐、盘点。通过盘点,如发现帐货有长短,应寻根究底,分析原因,查明原委,及时处理。间隔一段时间,再进行一次清查盘点。只有这样,才能保证帐目和实物、帐目和帐目经常相符。

(一)盘点的内容和要求
盘点工作主要是对库存商品的件数或重量进行清查。盘点的内容:
1.查清楚储存商品的实际数字与帐面数字是否相符,有无溢余、短缺情况,
2.查清楚收发货有无在商品价格、等级上顶替错乱的情况,
3.查清楚储存商品是否完好,是否适销对路,有无残损变质、近期失效、冷背呆滞等情况。
这里所说的是储存商品清查盘点的一般内容。如因某种特殊缘故临时组织清查盘点,还应根据特定的要求,来确定其清查盘点的内容。
通过盘点,如果发现溢余、短缺、残损、变质、近期失效、不配套、冷背呆滞等情况,应当分别核实具体数字,查明问题的性质,弄清其原因,提出处理意见,做出清查盘点的报告。
做好清查盘点工作的标准有两条:一是准确,二是迅速。准确是最基本的要求,因为清查盘点的目的是为了弄清财产的真实情况。在准确的基础上,要求所花费的时间短,劳务少。那么,怎样才能做到清查盘点工作既准确又迅速呢?
第一、关键是要把平时的基础工作搞好。一般说,平时对进、出、存等环节的手续制度执行得比较好的,清查盘点工作就比较省劲、好做。相反,如果平时马马虎虎,不认真点验,不细心复核,出入数量不准,商品存放无一定规则,盘点时就必然费时费力,甚至有的一盘再盘,花了不少时间,还是盘点不清。
第二、要根据仓库的不同业务情况和商品的不同特点,分别采取不同的盘点方法和确定盘点的间隔时间。在实践过程中,已总结出一些简易的、行之有效的日常盘点方法。只有加强和坚持日常盘点,经常做到心中有数,才能为定期的全面盘点打下良好的基础。

(二)盘点的方法
上面已经说过,做好盘点工作,不仅要搞好日常的基础工作,还要有科学的盘点方法。对储存商品的盘点,必须有顺序地分批进行,认真点数、过磅或者丈量,逐项记录,以免漏盘或者重盘。盘点的方法通常有下列几种:

1.按盘点计量单位分
(1)计件盘点。整包、整捆、整箱、整桶的整件商品,原则上应该全部按件进行清点。必要时,可结合质量检查,采取拆件抽查的办法。
A.入库后,原封未动的商品,可以按包装上原来标记的数量,整件地进行盘点。
B.实行“分层标量”的,可以根据堆码时记录的每层件数轧数。
c.未实行“分层标量”的,储存量大而层次不清的,应进行翻垛清点,并按“分层标量”的方法进行整理,重新上垛。
D.对已经拆件的零尾细数,必须按包装内的细数进行清点。
(2)计量盘点。对计算重量商品的盘点,原则上应该翻垛过磅。因所用劳务过大,要酌情分别处理。
A.某些笨重商品,存量大,而且不易点数、过磅的商品(如石油、煤炭、大五金等),可以采取丈量和理论换算的方法来计算库存量。
B.实行“分层标量”的,可以抽磅一层或数层的重量,复核与所标重量是否相符,如果相符即可按标码清点计数,不符者应全部进行过磅。
c.存量大,每件商品重量有;一定标准的,可以抽磅一部分,然后清点件数进行推算。
D.存量大,每件含量不一、大小不等,无法按件数来计量的散装商品,如保管员确认无问题者,一般可以暂不过磅。

2.按盘点间隔的时间分
(1)随时盘点。即所谓“有动必点”或“动一动,碰一碰”都要查点。指商品出库时,保管人员从货位上提取商品的同时,碰一碰(即核对一下)库存结余数,来进一步验证出库数量是否正确。这是保管人员为加强日常盘点所采取的一种最简易的复核方法。
为加强货垛的实物管理,节省动、碰复核的时间,在商品入库时就要为商品出库着想。最好是实行“分区分类,货位编号,定底堆码,分层标量”的保管方法。并在此基础上,以货垛或货架为单位,建立一种商品保管卡片(卡片上注明商品的货位、品名、编号、规格、等级、数量、出入库时间、结存数等),悬挂在每个货垛或货架的明显位置上。这样取走一批商品后,剩下的结存数字就很容易被推算出来,无须花费很多的时间就可以记入保管卡片内。这种方法,既便于核对验证?又能防止差错事故。坚持运用这种方法,就能提高帐货相符率。
(2)循环盘点。对储存时间较长、平日很少出库的商品,进行排队,分批分期,循序逐垛盘点。但至少每季轮番盘点一次。
以上两种方法,均属保管人员自查范围之内,是建立在随时核对和巡回核对基础上的。它不仅能够及时发现问题,纠正差错,而且花费时间少,准确可靠。是保持财产真实、帐货经常相符的基本方法。要做好日常盘点,最要紧的是持之以恒。
(3)定期盘点。一般仓库对库存商品,均按年按季进行一次全面盘点,时间通常在年终和季末。年终盘点通常是与年终决算工作结合进行的,由业务、财务部门统一组织力量来库盘点对帐。仓库保管员、帐务员应积极配合,参与盘点对帐。这种盘点对帐,时间比较集中,如果保管员日常清查,工作做得比较好,就可为年终(或季末)盘点工作的顺利进行创造良好的条件,并可大大节省时间。
(4)临时盘点。一般都由专门组织的清查小组负责清查,除个别情况外,都应包括主管保管员在内参与盘点。在下列情况下,就需要对库存商品进行一次局部的或全面的临时性清查盘点:
A.库存商品发生非同寻常的损失事故的时候;
B.机构、业务变动,与其他单位办理财产交接的时候,
c.直接经管商品的人员调动工作的时候,
D.经上级决定对商品重新进行估价的时候。
此外,仓库和业务部门根据工作需要,认为有必要进行临时清查的时候,也可以组织一次局部的或全面的清查盘点。

(三)盘点时应注意的事项
1.盘点时,经管商品的主管保管员必须参加。如经骨人员因病或其他原因不能参加时,应由仓库主任指定其他能够担负起盘点责任的代理人参加。
2.盘点以前,应当做好一切必要的准备,包括;妥善安排劳力、人员,划片分组,责任落实到人,准备好盘点的工具,检查度量衡是否准确,对商品进行必要的归堆,尤其是零尾细数,检查商品进出的各种凭证是否齐全,是否已经入帐和结出帐存数字,进行必要的帐帐核对。
3.盘点时要先点实数,后对帐,再用帐面数复查实数。尤其应注意检查有无同品种而不同规格、不同等级、不同产地的商品错收错发、混淆不清的情况。
4.对运入在途的和待验、待发以及其他未经正式入帐的商品,要严格与库存商品区别开来,避免混淆实际库存。
5.盘点时,如果发现偷窃、破坏等非常事故,应当尽可能保持现场,立即向当地公安部门报案,并报当地商业主管领导部门,在得到允许之后方可进行翻垛盘点。
6.盘点中,如发现商品有异状时,一方面应迅速提请业务部门抓紧处理,一方面应深入进行质量检查。该翻垛拆箱的就要翻垛拆箱,情况严重的,要立即组织力量抢救,以防止异状的发展和扩大损失。

(四)盘点结果的处理
1.盘点结束以后,应根据检查结果,分别填制有关盘存单,并报有关部门备查处理。
2.盘点结果,帐存和实存相符的,可以不编制盘存单,由清查负责人和主管保管员共同在报告内签署说明即可。
3.对查出的问题,除作出详实记录外,并应及时追查原因,据情分别做出处理:
(1)商品发生溢余。经查明属于正常溢余时,应报请单位财务部门作“财产溢余。处理。属于发货方多发的,应向有关部门如实反映,该补付货款的就补付,该退回商品的就退回。原因不明的,暂由单位财会部门作“待处理收益”,原因查明后,应立即向有关部门说明情况。如系发货方错发,业务部门不同意承付货款时,该批商品暂由仓库代管,并应与发货方联系处理办法。
(2)商品发生短缺、残损。经查明属于自然损耗的,应报请单位财会部门记在“费用”项下处理。属于发货方少发或属于承运部门责任的,一方面应报请单位财会部门记入“应收款”,另一方面应主动联系有关部门办理交涉,进行处理。属于仓库本身责任事故损失,应查明经过,原因和责任,并向上级单位提出调查处理报告。原因不明的,暂由单位财会部门记入“待处理损失”,原因查明后,应立即向有关部门说明情况。
4.盘点中发现的溢余和短缺,均应按上述要求进行处理。桥是桥,路是路,不得互相抵冲。保管人员不准私设小仓库。
5.无论是溢余还是短缺,均不得隐瞒不报。有意隐瞒不报,弄虚作假者,主管负责人应负失职的责任。经查明属于窃盗或贪污者,还应追究行政和刑事责任。
6.对库存中久储、不配套、冷背残次或出现变质预兆、近期失效的商品,在积极采取修配、维护、保养措施的同时,应主动向业务部门提出商品催调书面报告,或派人携带样品,促使其赶快调出,以减少商品损失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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